2015年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检察工作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不小的挑战。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秀美旌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围绕“平安旌德”建设,强化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旌德”建设工作,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案件,消除群众的不满情绪,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进一步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继续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对重点行业的综合治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积极推进涉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
2、围绕反腐倡廉新要求,充分发挥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和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继续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各种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坚决堵塞管理上和制度上的漏洞,努力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让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3、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注重提高实战能力。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以业务尖子和办案骨干培养为重点,继续深化岗位技能竞赛等有效载体,不断锤炼青年干警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4、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上的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队伍稳定。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中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