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1136”发展思路,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在深化落实中彰显实效,在守正创新中续写新篇。
一、以法为基,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切实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密织稳定屏障,坚守社会平安底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旌德、法治旌德建设。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件146人、审查逮捕案件36件51人,其中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及暴力犯罪案件36件,涉“黄赌毒”、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恶性犯罪案件5件。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5件29人,积极稳妥办理“7·17”专案,依法批准逮捕10件10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含去年未结5件7人)。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2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一审服判率98.8%,促成刑事和解、谅解14件,有效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围绕刑事检察案件办理情况,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认可。
激活治理动能,助推基层治理升级。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余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7次,确保“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驻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工作。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针对政协委员提案,推动在中小学增设自动体外除颤仪,我院同步向县教体局捐赠5台。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建立社保基金风险联控机制,督促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1.7万元,实现从事后纠偏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等检察建议47件,采纳率100%。其中针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我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整治行动,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出台监管方案。
涵养法治沃土,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办理重大责任事故、非法采矿等涉企案件8件,对情节较轻的4名被告人建议适用缓刑。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方式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结合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收集4个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推动化解。依托县委政法委“政法护航发展联络室”,推动解决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净化政治生态,协同推进反腐斗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以铁腕反腐将后患无穷”“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等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监检衔接,增强反腐合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人,其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2人。做好“诉前”文章,就提前介入发现的争议焦点与监察机关会商研讨,提出调查意见建议80余条,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严惩涉腐洗钱犯罪,起诉2件2人,我院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组织党员干部等400余人观摩徐某某受贿、洗钱案,胡某某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庭审,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及群众明法纪、知底线。
二、以民为本,在践行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
厚植为民情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
奋力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持续推动“检惠民生”工作品牌建设,围绕外卖平台资质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检查食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0家,立案查处2家,规范网络销售行为。针对探店广告不规范情形,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排查,整改广告视频4条,约谈广告经营者2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督促行政机关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社区团购配送点和自提点备案35家,发放提醒函57份,营造安全的购物环境。持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针对2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惩罚性赔偿金44万余元。针对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排查44家药品零售企业,5名挂证药师被注销资格、2家药店核减处方药销售范围、1家药房注销药品经营许可,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协作网”。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7人,与山东省某区检察院协作,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帮教考察。其中我院办理的高某某故意伤害案,因高某某即将步入大学,且情节显著轻微,我院即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次,受众1000余人。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深入全县2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2次,联合县关工委、宣城旅游学校等开展模拟法庭活动3次,与7家职能部门联合创作的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曲《哨音响起时》被最高检头条转发,并获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创作的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微课程,在安徽省教育厅“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征集中获三等奖。
夯实困境人群权益“保障线”。利用法律监督模型平台,聚焦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的转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并发放救助金。其中我院办理的葛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因遭遇诈骗损失65万余元,且被告人雷某某无赔偿能力,致生活陷入困境,我院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讨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18名农民工起诉,追索欠薪32万余元,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三、以督促治,在追求办案质效中推动公平正义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多可感受、能体验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刑检立心,护佑法治清明。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追诉4人;因证据不足不批捕5人,存疑不起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提前介入侦查14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6条,有力提升打击合力。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违法活动2件,提出抗诉1件,得到采纳。对146人提出量刑建议,占公诉总数100%,法院采纳率96.6%;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对3起重大案件发表意见。
执刑践责,筑牢监管防线。依法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件、提请收监执行审查案件1件、法院裁定审查案件2件,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开展看守所安全大检查24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整改建议3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并督促整改到位。探索建立“日常巡回检察+重点派驻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检察26次、巡回检察2次、公开听证1次、专项检察2次,实现常态化监督。
民行守正,彰显司法担当。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件。强化对破产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破产案件信息公开不规范、企业破产后未及时终结相关执行案件等情况提出检察建议5份。加强检法协作,针对终本执行案件不规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份,通过依法监督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6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19件,提出检察意见9件,行政机关采纳意见对12名被不起诉人作出处罚,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实现罚当其错。
公益笃行,守护公共福祉。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份,开展磋商10件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旌歙古道修复工作,清理道路山体塌方4处、修复破损路面5处、修建护栏100余处,助力文物保护。聚焦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立案2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并整改隐患17处,更换灭火器500余个,守护居住安全。针对汽修企业储存、回收废机油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转移危险废弃物9.2吨,为群众打造宜居环境。围绕公租房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收缴22户租户租金5.34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租户4户,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制作《微光计划》系列视频7期,讲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故事,浏览量2.1万,互动量700余次。
数智赋能,激活法治新篇。2025年,通过“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成功办理案件54件,累计覆盖监督点27个。依托省院“两本账平台”成功办理案件66件,涵盖多种案件类型。抽调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条线骨干,组建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凝聚部门合力,推进全院数字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邀请数字检察办案专家对全院干警进行培训,提升干警数字检察素能。在驻所检察室升级改造中引入“数字”元素,探索利用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辅助排查异常行为,为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四、以严律己,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风貌,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根基。
筑法治之基,持续抓实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报告12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反馈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行法治之力,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全年填报37件。积极配合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锚定问题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完善干部管理规章14个,强化日常管理。聚焦“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细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等子专项行动,开展“月讲评”活动8次,案件质量评查63件,对5起刑事案件发送流程监控,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84次,召开公开听证会13次,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蓄法治之势,努力加强专业人才建设。持续落实“青苗工程”培养计划,“师徒结对”办理案件82件,让年轻干警成长更快、步伐更稳。与黄山市黟县检察院探索形成“经验共享、问题共治、水平共进”的基层院协作新模式,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推介。落实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制度,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申报2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提拔3名30岁以下年轻干警担任部门副职,选树2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1名年轻干警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年轻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12个。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成效有待提高。对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把握不够精准,贯彻落实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工作思路和方法仍需创新。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重点任务推进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三是专业型、全能型人才较为匮乏。队伍素能建设需持续发力,人才支撑保障作用尚未充分彰显。对此,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5周年,检察工作迎来跃升发展的全新出发点。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旌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聚焦检察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平安旌德、法治旌德建设。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到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释放检察建议效能,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聚焦民生福祉,更好为人民司法。认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用好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健全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
聚焦主责主业,更好为法治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实现精准监督、有力监督。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切实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聚焦队伍建设,更好为履职赋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日常关注、培训锻炼等制度,切实把人才“第一资源”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推动检察干警守牢底线、公正司法。
大道如砥,行者无疆;奋楫争先,笃行不怠。法治进程的宏大叙事,离不开基层检察机关的坚实支撑,服务旌德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光荣、责任千钧。2026年,我们将在县委及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贡献力量、交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