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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旌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时间:2020-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配合县委县政府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在严防严控疫情蔓延的同时,紧盯涉疫情犯罪不放松2020211日,我院受邀依法提前介入旌德县公安局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刘某某、廖某某三人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案件,就本案证据收集及固定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02月,正直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三名犯罪嫌疑人为骗取他人钱财,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在微信上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旌德县庙首镇居民潘某某35200元。

接下来,我院将按照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快捕快诉”的要求,认真做好该案审查起诉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