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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的夏天,人们吃着火锅喝着啤酒享受舌尖上的美好时光。然而,谁能料到自己吃的却是“有毒”的火锅呢!我院侦监科检察官通过相关执法部门调查了解到,竟然有家火锅店在麻辣烫底料中添加罂粟壳!检察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于是监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此案。

  经查明,火锅店是由程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为追求口感,吸引更多顾客,赚更多钱,夫妻二人从外地购买了一公斤的罂粟壳,将壳磨成粉添加进火锅底料,到案发销售已4个月,非法获利约3万余元。2018年初,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程某某、罗某某提起公诉。近日,县法院分别以两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的安全”、“吃的放心”是头等民生大计,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民生发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