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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维权不成反违法 被告人追悔莫及
时间:2014-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本院对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提起公诉,坐着轮椅被推上被告席的崔某某对自己的鲁莽和无知追悔莫及。

  2008年,崔某某在建造自家房屋时,因县联通公司的电缆影响其施工,崔某某在拉这条电缆线时,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高位截瘫,崔某某认为联通公司对此应负责任,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赔偿,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自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为迫使联通公司同意其赔偿要求,崔某某多次将该公司营业大厅大门锁住,往大厅内泼洒粪便,并用铁锤、弹弓、钢珠、石头毁损该公司物品,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严重扰乱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维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谁也不能干涉和剥夺。但是维权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合法的方式,否则就会变味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崔某某就是自食其果。庭审中,崔某某当庭认罪伏法,并表示今后要做一名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