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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4、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于举报线索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奖励办法给予物质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63-8613779、8613797(县公安局)、8601110(县纪委监委)、8021250(县政法委扫黑办)或直接拨打110;  

2、电子邮箱:jdxgajxzdd@sina.com

3、邮寄地址:旌德县公安局3楼刑侦大队303、307室;旌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中共旌德县委政法委607室。

旌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