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研究,指定我院对下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予以公示,2021年上半年,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6000元,救助人数1人。具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5号。
申请人相关具体事项可向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问询,如对公示申请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反映。 受理单位:旌德县人民检察院 受理电话:8601932 通讯地址: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