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祎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5年10月16日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旌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祎代理检察长,并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