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7-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一、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23.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办发〔201446号)规定,压缩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公车运行费为14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0.4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主要因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单位公务车辆,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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