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6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6-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25.2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015年预 0万元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0.8 万元,比2015年预算 11万元减少 0.2 万元,下降2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办发〔20144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4万元,比2015年预算15 万元减少 0.6 万元,下降 4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

旌德县检察院电子邮箱:jingdejc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