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5-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2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4年预算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比2014年预算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办发〔20144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比2014年预算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6%,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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