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公示
时间:2014-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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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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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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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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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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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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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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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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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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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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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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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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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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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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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9.8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2.87万元,占 2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97万元,占74.2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2.87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外省单位及系统内单位业务往来等公务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6.3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过程中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20.62万元(含车辆购置税)。2013年,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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