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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3年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万贤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我县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县委1136发展思路,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一年,也是检察工作守正创新、稳步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全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旌德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稳经济护生态保民生中展现检察作为。一年来,始终围绕县委发展战略,与中心大局同步、与人民期盼同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持续释放司法红利,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机制,构建检企共建平台,深入25家企业座谈交流、法务指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响应园区司法需求,落实县委政法委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举措,派检察官入驻园区,将服务企业模式由救火式转变为防火式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办理敲诈勒索(企业)、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3人。坚决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共办理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146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发展眼光慎重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出现的司法问题,执行县委深改制定的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办法,对2家涉案企业监督合规发展,同时对经营者依法作出减轻或免除处罚。

倾心守护绿色屏障,助力生态优势赋能。探索建立碳汇+检察生态检察办案机制,办理了我市首例认购碳汇进行生态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在县庙首林场露天开庭,法、检组织全市观摩。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央广播电视台联合推荐参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联合县林长办与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协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更好地将碳汇交易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能。坚持刑事惩治+生态赔偿,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全年共办理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侵占资源刑事案件1921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其中以碳汇结算3件,经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请。依托府检联动,开展诉源治理。对办案中发现松材线虫疫木未规范处置的问题,在走访企业、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获得县人大主要领导、分管县长批示办理。

能动保障民生福祉,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期待。始终秉承为民宗旨,擦亮检惠民生工作品牌,打造更优检察服务产品着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把守卫公益职责尽力延伸到群众生活的边边角角。开展保障舌尖上脚下等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对我县农贸市场生鲜灯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道路窨井盖缺失、公用健身器材破损等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更有安全感。全力帮扶纾困解难。在帮助乡村振兴上发力,派出1名干警驻村,3名干警担任村居法治副书记,助力基层治理。向联系村、社区发放慰问款、帮扶金8.4万元,协调相关部门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点10处,协助帮扶村拓宽农村道路700余米、改造路灯100盏。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做到应救尽救,杜绝因案致贫、返贫,共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5.9万元。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定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委托心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帮教,最大限度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23人,对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含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不起诉4人),对未成年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3,督促家庭预防。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打击,共办理33人,均羁押逮捕、判处徒刑。持之以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校园法治教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建旌待花开法治宣传志愿小组,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微讲座开展普法宣传、行为引导,用检察蓝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这一年,我们维护稳定守卫平安,在惩恶扬善促和谐中彰显检察担当。一年来,始终与县委决策同向,坚持人民至上,为全县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坚决亮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损害经济健康发展、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全年共理审查逮捕2633受理审查起诉213354。其中办理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13件,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17件、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件,始终从重从快打击,有力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增发态势。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不断提升,对我院满意度多年保持100%。刀不入鞘,坚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经指定管辖,办理陶文彬黑社会性质组织外成员犯罪621人,保持从严从快、力度不减。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办理市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人,其中广德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红星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组织200余名党政干部现场观摩庭审,公诉人当庭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起到以案示警,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宽严相济,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如我在诉的情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案件化解矛盾、修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为导向,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实现以严维稳、以宽促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全年不批准逮捕9不起诉62促成4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23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服判、具结悔过占起诉总数93.90%

化解矛盾,创新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坚持领导接访、带头包案,依法稳妥处置涉检信访,切实把矛盾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全年共办理群众来访、上级交办、本地包保案件21件,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无到市赴省进京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合检察职能连续多年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年度社会治安情况报告提出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参与行业整治、当好法治参谋,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疏漏、改进措施等共制发检察建议86件,均被采纳,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德美率法工委一行专题调研我院检察建议工作,给予好评。

这一年,我们坚持公平追求正义,在强化监督促公正中凸显检察主业。年来始终坚持与法治建设同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聚力深耕主责主业,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旌德建设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捕诉监一体的总体办案监督观,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以杜绝冤假错案底线,既精准打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3人被判处刑罚,监督撤案44追捕追诉4证据不足不捕2人、不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8全年没有无罪判决案件发生主动提前介入侦查88次,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8次,有力提升打击合力。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严格落实对法院裁判的逐案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法院裁判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的审查。184提出量刑建议占公诉总数100%法院采纳率95.37%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对4重大案件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意见。

做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驻所检察,监督看守所日常管理,确保办案安全、监所平稳。依法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权利3件,纠正监管违法行为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2。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规范、文明执法,组建巡回检察组,对各乡镇司法所巡回检察4次,办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社区矫正案件15件。落实生效判决监督工作,办理漏管、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案件12件。

做好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7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深化两法衔接,做好双向移送,不断优化与县林长制”“河长制协作机制,特聘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负责人担任我院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为办案工作加持外脑。全年对刑事案件中6件行政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机关作出处罚,11件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全部予以采纳,最大限度形成府检联动合力。

这一年,我们坚持人才强检创新发展,在正风肃纪练内功中展示检察形象。一年来始终坚持与党的要求同调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强检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检察队伍。

登高望远,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通过凝心铸魂的政治洗礼,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造就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检察工作再建新功。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对人大布置的专题报告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专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40余人次,征集15条建议研究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查起诉工作满意度表决100%,对反馈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刀刃向内,从严抓实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党组抓总、支部抓常、部门抓细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风险点防控工作,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现了案件评查全覆盖开展检察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庭审、公开宣告29,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13件,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连续多年检察队伍零违法违纪今年省委巡视中,无专门问题反馈整改。创作的《环画》廉政微动漫经宣城市纪委推荐,作为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入选作品进行展播。

担当作为,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坚持实战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加快业务骨干、领军人物培养。立足中检网教育培训、检校合作,线上线下双线并行开展培训280余人次。突出以练代训,鼓励支持年轻干警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大战大考中锤炼过硬本领。培养检察业务专家3名,树立先进典型1名,推介到市院宣检之星,并在宣城市电视台作专题报道,释放头雁引领作用。

专心致 ,匠心创新工作开展。深化小院大作为,对工作求极致、谋创新。继实现一院两品牌之后,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并成功实践碳汇+检察办案机制,创新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工作机制。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安徽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省市政法委、省市检察院目光齐聚,累计发布信息28篇,对碳汇+检察旌德样板的经验做法进行特别报道,讲好我院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的检察故事。同时我院其他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17次报道,省院《安徽检察情况反映》2次推广,宣城检察24次转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与县委要求和人民需求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检察理念不优、举措不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检察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仍不到位,能动履职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情怀薄弱、三个效果不能统一。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以智慧检务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能力欠缺。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优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围绕县委1136总体发展思路,锚定“双百双十”目标,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为我县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建检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秉承能动司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谋划。优化司法理念,坚持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继续抓好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不断推进平安旌德、法治旌德建设,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

坚守人民至上,厚植检察为民司法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检察责任担当,坚守公正司法立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发挥认罪认罚制度挽救、教育、感化作用,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做优刑事检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法典在司法中精准适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规范行政执法,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化两法衔接,形成更优治理合力。做实公益诉讼,擦亮生态检察检惠民生两块省级工作品牌。不断深化、优化碳汇+检察办案机制,发挥与长三角司法机关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协作机制作用,助力我县生态优势转换经济效能。

深化“人才强检”,以昂扬斗志为队伍铸魂。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筑牢政治忠诚基础、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瞄准能力短板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惟实励新,笃行不怠,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全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旌德交出满意答卷。



《检察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按出现先后顺序排列)


①“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机制: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以及说明约见检察长的事由等,相关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检察长通过接访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了解民营企业诉求,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②“碳汇+检察”生态检察办案机制:林业碳汇是指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碳汇交易的机制,碳汇交易能使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化,弥补森林经营周期长、短期没有经济收益的问题。2023年旌德县检察院开始“碳汇+检察”的司法探索,将碳汇认购融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中,通过侵权人购买林业碳汇碳减排量方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实现林业资源公益保护目的

③“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协作机制:2023年9月13日,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与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联合签订《“司法碳汇异地认购”生态检察机制》文件,由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协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

④府检联动:是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的创新举措。

⑤诉源治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⑥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⑦“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缺位等问题。

⑧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⑨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和认定,对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 、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⑪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具体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⑫公开听证:是指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⑬“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⑭“一院两品牌”:分别指我院的“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和“检惠民生”工作品牌,两个品牌分别获得2019年度和2021年度安徽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