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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现将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至6月份,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5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9件,占60%。记录报告内容多为对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过问了解。

二、工作举措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营造填报氛围认真组织“三个规定”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安徽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处分工作指引》等制度学习,将上述规定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各支部学习、政治轮训、新进人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开展全覆盖式教育引导,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每月统计分析填报数据,紧盯重点填报人群,及时发现问题,定期汇总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等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针对每月零填报的业务部门和关键岗位,由检务督查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督促落实记录报告工作。

是落实记录内容保密制度。加强数据专管员配备,严明保密工作纪律,强化重大事项内容填录、统计、甄别、报送程序管理,坚决杜绝记录报告内容泄密,消除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的后顾之忧。

三、下一步打算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强化追责问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