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20年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成功抗击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战胜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经济社会迈入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四条路径”,服务做好“四篇文章”,保障推进“四年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县委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旌德工作部署,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保稳定、护生态、促发展上提供精准、有力的检察保障。

围绕“六稳”“六保”要求,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案件,全年共办理强迫交易、侵犯企业产权等刑事案件,虚假诉讼等民事案件共9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逐案开展民营企业经营者涉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名被羁押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经审查提出变更羁押意见。以发展眼光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6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理。打造检察版“四送一服”,与县工商联协作搭建检企共建平台,零距离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高效做好司法帮助、法务指导等,先后为星豪电子、博仕达公司等4家民营企业提供司法帮助,全覆盖为规上企业经营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围绕“六清”行动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六清”行动要求,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成功办理指定管辖的郎溪县王某勇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宁国市公安局洪某等2人、泾县公安局王某涉“网”涉“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我县“黄赌毒”恶性犯罪10件34人,砂石专项治理中非法采砂犯罪案件2件11人。强化法律监督,对3名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正确改变定性,做到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强化行业清源,对黑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 份,其中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出加强案件审理、杜绝虚假诉讼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本年度优秀检察建议。加强司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根据“六清”行动案件清结要求,深化与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与法院、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刑事案件会商协作,织密法网,提升扫黑除恶打击合力。全年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件次,牵头组织公安机关、法院案件会商1次。强化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实行扫黑除恶案件检察长包案,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制度。排查各类案件43件,深挖并移送涉“网伞”线索3条。强化“打财断血”,开展扫黑除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对300余万元涉案财产提出监督意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全力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县委关于生态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生态检察办案力度,优化“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办案模式,护航“两山”基地建设。全年共依法批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3件16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其中办理的瑞发矿业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经法院判决要求生态环境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660万元、承担补种复绿59亩、向徽水河增殖放流鱼苗34700余尾。“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被省院评为基层院建设九大品牌之一,宣城日报 6月8日头版以《“生态检察模式”守护绿水青山》为题进行了深度报道。围绕县委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本县防范化解风险各项整治活动,办理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件15人,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引导民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战部署,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精准脱贫”工作,向白地镇被害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累计帮扶涉案困难群众 4户,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生。

贯彻疫情防控部署,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贯彻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战“疫”、办案两手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案件,办理的彭某等三人口罩诈骗案,坚持从严从快,从受理到起诉仅用2天。严格执行“严防输入”各项规定,采用远程视频提审、非接触式讯问、信息化受案接访等方式,保障办案安全;组织防疫应急分队,完成防疫中心任务;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确保在押人员健康安全。

二、坚持护安维稳,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导向,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以严维稳、以宽促和,积极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提前介入2起“全能神”邪教案件侦查,为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44人,审查起诉案件97件 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83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1件12人,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件2人。办理市县监察委移送的人防系统腐败案、扫黑除恶打网破伞案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已起诉6人,不诉1人。先后提前介入、批准逮捕了汪某耀故意杀人案,从重从快办理了陈某义故意伤害(致死)案、高某美非法集资案等在全县影响较大、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满意率位居全省第1位。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原则,摒弃“入罪即诉”机械理念,对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可改造挽救、有悔改表现的轻微犯罪,以化解矛盾、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为导向,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法律规定,对相关涉罪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全年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0人,促成6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73件9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定,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服判、具结悔过,占起诉总数86.6%。认罪认罚案件无1起提出上诉,为全市唯一。扎实做好涉检信访隐患排查、防范工作,事前制定详细周密处置方案,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接待稳控工作,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引导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始终保持无涉检案件赴省进京上访信访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特点,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年度社会治安情况报告,提出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结合办案发现的监管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当好法治参谋,促进行业整治。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14份,被采纳13份。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联合县教体局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防范校园欺凌、性侵案件发生;“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覆盖,检察长及院班子成员带头讲法治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派6名干警赴村担任法治副书记,深入基层以案释法,做到“办案一件、宣传一片”,被市法宣办授予“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连续8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三、做实监督主责,推进法治旌德建设

坚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推进法治旌德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准确把握捕诉标准,确保精准打击。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2人,监督立案中有1人起诉,对因证据不足不捕6人、不诉2人,连续多年没有无罪案件发生;发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追捕追诉2人;在监督的同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打击犯罪合力。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20余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继续取证清单50余份;其中提前介入全能神邪教案件、“3.16”特大网络犯罪案件,为7件32人疑难复杂案件顺利审判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强化民生保障,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整治活动。与县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案件协作机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对街边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建议作刑事案件移送处理11件,现已立案查处4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维护公正为追求,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量刑建议96件,占公诉案件99%,法院采纳率100%;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共对3件重大案件列席审委会;对审判活动中程序瑕疵的,提出纠正意见2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值班制度,认真监督看守所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范、伙食保障,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开展办案、会见工作,保障在押人员人身安全。做好在押人员心理疏导和认罪伏法教育,细致掌握在押人员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依法保障在押人员举报、申诉、控告权利。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提出变更羁押意见4件,办案机关采纳4件。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监外执行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对2起缓刑考验期重新犯罪的案件提出2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提出建议收押2人。2起服刑罪犯违规发放养老金案件,提出纠正检察建议被采纳。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对办理郎溪县王某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查明的13起民事虚假诉讼依法移送处理;对1起利用虚假诉讼诈骗民营企业家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法律监督案件11件,对3件生效民事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法院正确裁判,耐心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监督履职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3份,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4件;与县“河长制”、“林长制”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助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县国土资源规划局协作,在“僵尸企业”处置中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坚持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把推进队伍建设作为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以“五个过硬”为导向,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提升素质、展现能力。

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对人大布置专题报告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加强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系,及时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处理公开听证、专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零距离听取人大代表监督意见。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40余人次,对征集11条意见建议加以研究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满意度表决100%,对反馈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党组抓总、部门抓细、支部抓常的党建工作格局。在县委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压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案件质量内部管理,实现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互联网实现办案结果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市院党组巡察我院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迎接“回头看”。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岗位人员经常进行廉政谈话,引导干警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连续多年检察队伍零违法违纪,巡察及整改“回头看”均无线索移送。

提升专业化建设。围绕业务需求,坚持实战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举办“旌检讲堂”,邀请业务专家、办案骨干授课培训,建立检察图书室,组建青年干警学习型组织,为干警提供业务学习和交流平台。鼓励干警积极参加调查研究,全年在司法刊物发表论文3篇, 10篇综合信息被省院、县委采用,运用“旌德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材料175篇,34篇被上级院及县委采用;为强化人才培养,全年协办全省业务培训4次,共选派14名干警参加业务培训,选派3名年轻干警参加全市的业务评比,选送8篇法律文书参加全市评比获优,撰写的3篇典型案例被上级院采用;坚持文化育检,以“绿色机关”建设为抓手,引导干警培养高尚生活情操。选送4篇书法、摄影作品在沪苏浙皖检察文化成果展获奖成功蝉联“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执法理念仍需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仍未克服,敢于担当不足;队伍能力水平与社会需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实现科技强检的任务依然艰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县委“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工作部署,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富县、旅游活县、人才兴县”发展战略,发扬“三看三比三争”创优精神,依法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和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自觉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平安旌德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生态立县”,护航“两山”建设,全力保障打赢绿水青山守护战。

三是聚焦“六保”“六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司法,从快从严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以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契机,强化法律监督,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妥善处理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犯罪案件。主动对接、问需解困,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难题。

四是聚焦“五个过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以迎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创新开展专业化、实战化培训,激发检察干警活力、弘扬担当精神、培养专业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县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服务保障旌德高质量发展,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求,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我们的职责使命,加压奋进,为开启旌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