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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落实“创新发展、补齐短板”,实现跨越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强化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补齐短板”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在保稳定、护生态、促发展上提供精准、有力的检察保障。

全力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县委关于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本县防范化解风险各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全年共依法批捕6人、起诉7人。制订本院《关于在办案中加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实施意见》,做好检察环节社会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围绕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整合生态检察办案资源,实行刑事惩治+生态赔偿办案模式,全年共依法批捕、起诉非法占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4件24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其中办理的李某玉等9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市院列为全市观摩案件,经法院判决要求生态环境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395万余元、承担补种复绿230亩、向徽水河增殖放流鱼苗3000尾。污染我县白沙河的绩溪县某水电站于2019年9月在《健康旌德》登报道歉,并履行80余万元赔偿责任。办理的白沙河被污染案件被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时作案例采用,本院生态检察工作在2019年11月全省公益诉讼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工作,主动帮助因案致贫困难群众,全年投入司法救助金25000元,救助困难群众2户。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全面履职,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批捕起诉,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取得实效。全年共批捕涉恶犯罪4人,涉“黄赌毒”恶性犯罪8人,涉“砂霸”等专项治理犯罪11人、起诉10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追捕追诉2人,提出监督意见10余件次。立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对黑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落实中央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健全与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与法院、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刑事案件会商协作机制,织密法网,提升对黑恶犯罪打击合力。全年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8件次,组织公安机关、法院案件会商2次,提请县委政法委案件会商1件。提升专业素能,强化组织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基础。组建检察长、副检察长领导的专业办案团队,1名办案骨干进入市级专家人才库。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专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结合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以案释法,走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监区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收集、移送涉及黑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16条,监委立案查办1人,刑事立案1人。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决落实县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案件,全年共办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件8人。着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以发展眼光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在生产、销售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家民营企业、 3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作出不起诉以及从轻减轻处理。对接企业需求,落实县委县政府“百名干部联系百家企业”部署,深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及时高效做好涉法诉求受理、具体法务指导、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等,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全年走访重点企业全覆盖,提供法律服务11次,解决司法难题20余件。

二、坚持护安维稳,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紧紧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严维稳、以宽促和,积极推进平安旌德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件40人,审查起诉案件116件162人,受案数同比上升14.9%,经审查,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109人;其中起诉强奸、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0件21人,起诉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犯罪案件7件12人,为国家挽回损失300余万元,起诉市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先后从重从快办理了陈某鹏贩卖毒品、傅某平非法集资等在全县影响较大、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不断提升。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全年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人,不起诉决定15人,促成2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对61件7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服判、具结悔过,占起诉总数58%。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因傅某平非法集资案形成的集体访2次,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引导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确保国庆70周年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特点,向县委报送年度社会治安情况报告,提出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体局制定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欺凌、性侵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检察长带头讲法治课,活动覆盖城区全部中小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派6名干警赴村担任法治副书记,深入基层以案释法,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当成一次专题普法教育,把每一个案件的结果作为一个普法的样板,做到“办案一件、宣传一片”,被市法宣办授予“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连续7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三、聚焦监督主责,推进法治旌德建设

坚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推进法治旌德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准确把握捕诉标准,确保精准打击。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5件,监督立案中有 2人起诉,对因证据不足不捕5人、不诉1人,连续多年没有无罪案件发生;发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追捕追诉2名;在监督的同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打击犯罪合力。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4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46份,提出继续取证清单24份,提供法庭审理材料意见书3份;特别是今年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案件较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取得办案成果。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办理专项整治活动刑事案件2件2人,经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1人;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调配合,与县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开展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出督促履职建议4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维护公正为追求,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量刑建议91件,占公诉案件83.5%,法院采纳率均为100%;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共对2件重大案件列席审委会;对审判活动中程序瑕疵的,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值班制度,依法保障在押人员举报、申诉、控告权利,细致掌握在押人员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在押人员心理疏导和认罪服法教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4人。认真督促看守所等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全年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12次。完善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外执行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等活动5次,发出督促履职建议2份。连续多年确保监外执行罪犯无脱管、漏管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专项活动,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法律监督案件11件,对5件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对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市检察院决定抗诉1件、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再审1件,县法院改判1件。对法院正确裁判,耐心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配合、保障法院 “江淮风暴”专项活动,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起诉1件1人,发出督促执行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县住建局协作追索人防建设费、与县医保局协作追索被侵占医保资金等,追索流失的国有资产300余万元;结合办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8份,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件;落实县委深改组关于深化公益诉讼改革任务,全面建立与县“河长制”、“林长制”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责任落实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深化检察改革,适应检察职能新担当新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对人大布置专题报告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加强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系,及时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执法执纪监督、专题“ 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零距离听取人大代表监督意见。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20 余人次,对征集10余条意见建议加以研究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满意度表决100%,对反馈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党组抓总、部门抓细、支部抓常的党建工作格局。在县委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扎实推进“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望与总结中坚定信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深化、巩固各项检察改革的成果,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完成。根据上级部署,我院原有的14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实行扁平化管理,部门整合科学合理,警力配置优化合理,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不断巩固。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要求,巩固司改成果、细化改革举措,逐步建立案件质量管控、内部监督制约、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凸显,“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开展智慧检务建设。按照上级院要求,建成检务工作区,规范检察办案、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依托统一办案系统,实现案件质量网上监控,涉案财物网上管理,逐步建立“线上+线下”、“规范+科技”的内控制度,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压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案件质量内部管理,实现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互联网实现办案结果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全力服从、配合市院巡察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岗位人员经常进行廉政谈话,引导干警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连续多年检察队伍零违纪。

提升专业化建设围绕业务需求,坚持实战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举办“旌检讲堂”,邀请业务专家、办案骨干授课培训,建立检察图书室,组建青年干警学习型组织,为干警提供业务学习和交流平台。鼓励干警积极参加调查研究,全年在司法刊物发表论文3篇, 23篇综合信息被县委、上级院采用,运用“旌德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材料98篇,21篇被上级院采用;为强化人才培养,全年协办全省业务培训5次,共选派24名干警参加业务培训,选派4名年轻干警参加全市的业务评比,选送5篇法律文书参加全市评比获优,撰写的1篇典型案例被高检院采用;坚持文化育检,以“绿色机关”建设为抓手,引导干警培养高尚生活情操,全年选送4篇书法、摄影作品在沪苏浙皖检察文化成果展获奖,拍摄以公益诉讼为题材的微电影《公益卫士》。生态检察办案组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院党支部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团支部“让爱发芽”志愿服务队获评全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9名干警获得市县先进表彰,连续被评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检察服务能力与县委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为迈入高速时代、打造健康旌德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建检,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全县补齐短板、创新发展,打造健康产业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三是围绕精准司法,全面提升履职水平。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对接需求,提高服务经济、服务创新、服务发展的能力。聚焦主职,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发展的基本途径,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标准,全面提升履职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最大程度满足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围绕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科技化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用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继续深化检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权运行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努力打造“价值检察、特色检察、规范检察、卓越检察”新型检察机关。

五是围绕忠诚履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动力,激发检察干警活力,强化教育培训、强化人才培养、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不懈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检察官思想政治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适应我县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服务保障旌德高质量发展,全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我们的职责使命,实现我们的价值所在,为我县迈入高速时代、打造健康旌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