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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机构
院情简介
时间:201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时称“旌德县人民检察署”,主要负责一般法律监督和参加一般案件侦查。1955年,改名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主要担负案件批捕、起诉及自侦案件侦查任务。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四人帮”和极“左”路线的破坏,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被取消。1979年后,随着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通过颁布,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得以重建,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重建后的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原址设在旌德县城夫子庙,1984年迁入县政法大楼。20134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迁入县城政务新区,办公办案环境得到了质的提升。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32人,实有检察干警29人,院领导6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组长1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5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