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给我们讲了很多他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欺凌的案例,让我知道了很多同学的“玩笑”其实并不是“玩笑”,而是欺凌。”,一位学生稚嫩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悟。这正是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旌德县庙首镇中心学校开展的“拒绝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课上的一个场景。
课堂上,检察官通过图文并茂的PPT、生动有趣的短视频,结合所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并针对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教育引导学生要学会正确处理情绪,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并从“法”字入手,在互动中引导和教育同学们心怀正义、遵纪守法,树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信念,做到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学生在思考中,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涵养成法治精神。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部分,对青少年人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旌德县检察院坚持加强检校合作,持续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讲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守法明理、崇法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