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旌德县人民政府、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部署,启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秉持能动检察理念,充分运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作,办理一批有代表性、具有旌德特色的专项联动案件,实现1+1>2的效果。
△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城区内
路边食品摊点进行安全检查
在办理一起县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我院与县林业部门协作,督促犯罪嫌疑人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复绿,现已有11.54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通过县级现场核查组验收,报送宣城市林业局进行销号处理。对犯罪嫌疑人主动修复林地的行为,案件也将依法从轻处理。
△检察院与林业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实地
查看被破坏林地复绿情况
日前,县林业局对蔡家桥镇一起3人涉嫌滥伐林木案事实难以查清、证据难以固定、是否需要司法机关处理难以把握等问题与我院协作办理,我院遂对案件指导收集证据,查清事实,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该案件林业部门取证工作即将结束,随后移交司法处理。
△检察院到林业局调取卷宗
在近期办理的4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环保局协作,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我院办案。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充分听取各行政机关检察官助理的意见,有力加强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
△检察院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充分听取特邀检察官助理意见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借助“府检联动”的东风,与各行政部门有效联动,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在领域内的专业优势,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助推社会治理大格局,真正实现“府检联动”机制在旌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