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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管理会议
时间:2022-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省院通报精神及高检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要求,20222月16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研究加强本院案件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全院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院通报,对照省院通报指出的有关问题,与会人员逐一发言进行研讨交流,查摆梳理本院案件质量管理上的隐患,认真吸取教训,做到以案为戒,举一反三。与会员额检察官纷纷表示办案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定期体检”发现短板问题,针对问题靶向施策,严把案件质量关,才能够为准确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刘祎检察长就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升办案检察官的业务素能。检察官作为所办理的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应摈弃“经验办案”“感觉办案”作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思践悟;提升司法办案的责任心,强化行动自觉,自我加压、固强补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要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众型刑事案件实施分层、分类处理;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前证据审查,严格起诉标准,对争议案件、重大敏感案件须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三是加强风险管控。把案件质量作为成事之要,凡事想在前、预在前、做在前。对争议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应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磋商,在统一司法尺度、优化程序衔接等多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畅通被害人诉求渠道,注重防范案件可能引起的信访、舆情等风险,及时做好汇报和处置工作。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省院通报精神和会议内容,出台案件质量管理标准,细化措施,探索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式方法保证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