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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固疾的首要任务,丰富方式方法,促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人心,落在实处。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我院开展该项工作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

   

  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三是组织“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祎带头走进本级党委、政府等党政机关,宣讲“三个规定”,讲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讲明违反“三个规定”后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及倡议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开通“三个规定”电话定制彩铃,让每一次通话都成为公正司法的宣传教育。

  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贯彻执行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对出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形时,均须在高检院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填报,2021年1月至6月,院领导共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事项4件,上述反映情况、过问解全部来自检察系统以外,未发现瞒报、漏报问题。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