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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口罩销售诈骗案件
时间:2020-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口罩等防护用品一跃成为了紧俏商品。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却抓住群众急需防护用品的心理,利用微信、网络实施诈骗违法活动。2020年2月,旌德县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案件发生后,旌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前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基础上,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依法审查案件材料,传唤并讯问犯罪嫌疑人,从审查到起诉到提起公诉仅用了2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了特殊时期涉疫案件快速办理。

2020年2月,被告人彭某某、刘某某、廖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上部分消费者急需口罩防护的心理,虚构自己手上有口罩的事实,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潘某某人民币35200元。

目前,被告人彭某某、刘某某、廖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疫情期间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务必提高防诈骗意识,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网上和熟人的不明售卖信息,谨防上当受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购买防护用品时,记得保留小票、索要发票等,一旦发现被骗或买到了伪劣口罩,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