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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第一号建议”,开展“温情送法进校园 雷锋精神耀检徽”志愿活动
时间:2019-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卫意识。3月25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让爱发芽”志愿服务队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书清的带领下来到孙村镇中心小学开展“温情送法进校园 雷锋精神耀检徽”志愿活动。

活动中,副检察长丁书清代表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孙村镇中心小学捐赠了儿童书籍和体育文化用品,表达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随后,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王丽霞为该校五、六年级的同学们讲授了一堂以《认识法律 保护自己》为主题的法治课,王检察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入手,利用身边的真实案例,从校园欺凌、防拐防骗、远离毒品、防性侵到校园中潜伏的各种危险进行了讲解,并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引导学生们积极抢答,增强了学生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活动期间,青年志愿者还向同学们发放了《防治校园欺凌》、《让孩子远离伤害》等法治宣传手册100余份。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建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普法责任制要求的重要措施。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检校联系与合作,积极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